第一章 總則 1.根據《認證機構公平競爭規范——管理體系認證價格暫行規定》,為保證價格監督檢查工作規范有序地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2.價格檢查分為例行價格檢查和非例行價格檢查。 3.例行價格檢查每年組織一次,覆蓋所有會員認證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例行價格檢查采用同行檢查的方法進行。 4.非例行價格檢查主要針對下列情況進行: (1)根據例行價格檢查結果,存在需要進一步核實的問題; (2)根據價格信息通報,存在需要進一步核實的問題; (3)根據行業自律投訴舉報情況,存在需要進一步核實的問題。 非例行價格檢查的檢查對象和檢查內容根據例行價格檢查、價格信息通報和投訴舉報的情況確定。 非例行價格檢查可以采用同行檢查、協會檢查、協調委托質檢部門檢查、委托地方認證認可協會檢查等方式進行。 5. 協會組織專門的價格檢查員隊伍實施價格檢查,價格檢查員的管理依據《中國認證認可協會行業自律價格檢查員管理辦法》進行。 6.協會可以與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機構、地方質檢部門、地方認證認可協會達成價格檢查協查機制,共同組織非例行檢查,共用檢查結果。 第二章 例行價格檢查的實施 7.例行價格檢查的時間一般為每年5-6月,根據當年工作計劃可以進行適當調整。 8.例行價格檢查前一個月,由中國認證認可協會發出價格檢查的通知,具體安排當年的例行價格檢查的實施。 9.檢查實施前,由協會事先確定檢查路線、檢查分組、抽樣名單、檢查日程安排等相關事項。 10.檢查前協會對所有參與檢查人員進行集中培訓,講解檢查要求、檢查尺度、檢查程序、檢查記錄、檢查紀律等要求。 11.檢查實施前,協會向各個檢查小組書面通知需要檢查的機構、需要抽樣的獲證組織名稱,以及其它需要檢查的內容。 12.檢查人員2-3人一組,本機構人員不參與對本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檢查。 第三章 非例行價格檢查的實施 13.非例行價格檢查的時機、需要檢查的認證機構、獲證組織及檢查內容由協會確定。 14.協會根據檢查需要選擇派出檢查人員,下達非例行價格檢查任務通知單。 15.檢查實施前,協會與檢查組人員就檢查內容和檢查要求進行溝通,就檢查中可能遇到的情況及處理方法達成一致,使檢查人員充分了解檢查任務。 16.檢查人員按照檢查任務通知單的要求實施檢查,并在要求的時間內提交檢查記錄或其它要求的檢查信息。 第四章 現場檢查流程 17.檢查實施前,協會將抽樣檢查名單及檢查內容密封后交檢查組長,將書面檢查通知交檢查員,并由檢查員向被檢查機構轉交書面檢查通知。 18.檢查員于檢查當日到達被檢查機構,檢查員不在被檢查機構安排交通、食宿,被檢查機構也不支付相關費用。 19.檢查員到現場后,應與被檢查機構負責人簡短溝通,出示中國認證認可協會的書面通知和個人身份證明,講清需要配合檢查的各項事宜,向被檢查機構出示書面的配合檢查須知。 20.溝通結束后雙方共同拆封抽樣檢查名單及檢查內容,按照中國認證認可協會事先確定的抽樣名單和檢查事項逐項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 21.現場檢查的重點是核對證書與收費發票,需要時,調閱認證合同及其它記錄。 22.對檢查員所記錄的事實應由被檢查機構負責人簽字確認,發生涂改處,應有雙方以指印或簽字方式確認。 23.完成要求的檢查內容后,雙方確認檢查記錄,共同密封檢查記錄,現場檢查即完成。檢查員不再向被檢查機構負責人解釋檢查記錄,不做檢查結論、檢查報告。 24.密封的檢查記錄最遲在檢查結束三日內由檢查組長送交或特快專遞郵寄到協會。 25.現場檢查結束后,各檢查組向協會報原始檢查記錄,協會收到檢查記錄后拆封匯總。 26.現場檢查記錄由協會統一制訂并提供。 第五章 價格檢查的結果處理 27.價格檢查的結果由協會匯總、分析。檢查結果包括檢查抽樣的獲證組織和證書數量,達到要求的獲證組織和證書數量,未達到要求的獲證組織和證書數量,檢查中發現的弄虛作假、瞞報、拒報等方面的情況。 28.協會根據檢查結果,依據《認證機構公平競爭規范——管理體系認證價格暫行規定》,區別情況做出處理。 29.例行價格檢查的結果及處理情況向常務理事會報告;非例行檢查的結果每半年向會員認證機構通報一次。 30.價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協會通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當地質檢部門、認可機構;必要時,通報當地稅務機關。 第五章 附則 31.圍繞投訴舉報展開的調查按本辦法中非例行檢查的規定執行,其它事宜按《中國認證認可協會行業自律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實施辦法》執行。 32.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33.本辦法由中國認證認可協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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